各镇党委、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省市驻高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的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具体措施》,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起草了我县《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具体措施(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于9月14日中午12:00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至县安委办。
联系人:万晓芬 钉钉:13830695580
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